用策展的概念來看內容匯聚

上週我在一場分享會討論了「電視」的未來存在性的問題,會中介紹了幾個在 iOS 上的類似「電視」服務的影音內容聚合的應用。

最後的 QA 便有參與者提問到了:「這些聚合應用的收入怎麼來?難道它們都沒有廣告?也不收付費使用者的費用?」。

也有另一位參與者提出:「它們為什麼不需付出成本購買內容?這樣原內容製作不會怕流量被導走嗎?」。

其實這兩個議題都非常有趣,也是傳統網路創業者最常遇到的謎局;幸好,最近網路圈很紅的一本趨勢學的書《為什麼搜尋將被淘汰:在內容被淹沒的網路世界,策展才是王道》在第十五章的部份討論了「內容匯聚者是吸血鬼嗎?」,恰好能夠解釋上面第二個問題。

這章的內容中,持傳統意見的一方提到了「內容匯聚者們像吸血鬼一樣的把內容肆無忌憚的轉發出去,讓內容製造者的收益受損。」但是傳統意見沒有考慮到網路內容的這些「資訊」的本質:創新者於是反駁到「只有當這些內容被人們知道了,它才有價值。」

這就像新聞消息一樣,這些內容的商業價值是與觀眾基數成正比的;這些內容匯聚平台的邏輯在網路世界的概念來說,應該是讓原本的內容「增值」,而不是「嫖竊」。它們依然標註來源網站,所有內容都從來源網站取得,將自己定位為「工具」、「平台」;至於使用者的觀感的部份,使用者是非常挑剔「體驗」的,要是原本內容製造者的平台、工具更好用,那使用者為什麼不用呢?

從收益的角度來看,如果內容提供者要在影片、內容中置入自己的廣告來達到收益,因為有了內容匯聚者,這些內容有更多的曝光機會;那內容提供者還真得好好感謝這些內容匯聚者。

針對這個討論,書中舉了美術館與創作者之間的例子,這個例子似乎可以說明這樣的關係,但我認為並不完美,因為有時候美術館還是會付給創作者借展的費用。

大致上來說,內容匯聚者與內容提供者的之間的關係的確很像這個案例,以策展的角度來看,策展者(內容匯聚者)透過它們專業的內容選擇、整合,甚至是更好的「體驗」來幫(內容提供者)吸引更多的觀眾(使用者),以達加值的作用!

有機會可以看看這本很棒的書,它大膽的描述了未來、或是說已經在發生,「內容」將如何被呈現在使用者面前,以及我們該用怎樣的態度來看待網路上與傳統完全不同的內容傳播邏輯。

至於第一個問題,如果一個內容匯聚的工具、平台夠好用,它們收費為了開發更好的 UI、或是購買更多的內容,匯聚更多的資訊;那麼使用者為什麼不付費?這又回到了網路內容的不變法則「如果你的東西夠好,怎麼保護都有人會拿走;反之如果太爛,怎樣行銷都沒人要用」。

當然你也可以說他是做公益或是還沒找到好的商業模式,但是別忘了。「使用者就是金錢」,有了足夠大的使用者數量基礎後,商業模式的推展絕對不會是傳統內容的廣告置入這麼簡單、落伍的方式!

張 家振
不誤正業的設計師,兼職工作是現在很流行的斜槓中年人,正在往 Full Slack Designer 之路邁進!夢想是開一間角落小店,賣著每日限量販售的允指魯肉飯,順便維修軟硬體 Apple 產品。2013 年因為陷入兩倍育女階段而造成了 6 年的部落格空白,2019 年初春因為背了 30 年的債務而開始寫起東城記......